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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春梅

潘春梅,有为市天成农业生态示范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。2012年12月,潘春梅决然放弃温馨的城市生活,回到家乡创办有为市天成农业生态示范园有限公司,吸纳附近贫穷户和老、弱、残的人到公司务工,给他们提供就业平台。除助力脱贫,她还热心公益,自掏腰包26多万元,为家乡小学门前建设1公里村路,2018年向镇关怀下一代委员会捐赠爱心助学金13000元,协助家乡贫穷家庭儿童学习及学校的建设。2019年被评为“芜湖好人”,获“第五届有为道德模范提名”。